正文卷 第137章 月色、雪色、绝色
想换猛犸象的部落以前就有很多,可是猛犸部落从来都不会用猛犸交易,猛犸的智商很好,它们是族人的朋友。
“不。”
猛犸首领果断拒绝,陈科知道蝇头小利打动不了对方,“铁器和青铜器的交换,每个部落,我最多只会给五把,而你们猛犸部落愿意用猛犸交换,我可以给你们二十把。”
拥有二十把铁器,以猛犸部落的实力绝对可以在部落联盟中保持绝对的领先地位。
猛犸首领心动了一下,随即想到了阿蛮多年教导,“不,猛犸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见他们如此坚定,面对一个信仰纯粹的男人,陈科也表示了尊重,没有继续出价。
陈科看了一眼白象,眼神灵动的少年,略显紧张却不胆怯,“小家伙叫什么名字?”实际上陈科自己才十九岁,面对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地位对他的思想影响越来越大了。
“白象。”
陈科让人拿来一柄铁制长刀,递到少年面前,“送你了。”
少年受宠若惊,他下意识看向自己的首领,首领眉头微皱不知明白这个器首领为什么会突然关照白象这个孩子。
“他很像我一位丢失的弟弟,拿着吧,我不需要什么东西交换。”
两人听到翻译之后,猛犸首领缓缓点了头,少年双手接过长刀,器部落的近战刀重量都不轻,至少有四斤以上。
华夏古代的刀,双手刀一般不超过三斤,单手刀一般不到两斤,许多人对冷兵器武器重量一般都有误解,迄今为止出土最重的冷兵器之一就是唐代金刚锏,类似于铁棍,重7斤。
原始世界的人类寿命虽短,力量确比华夏世界的人略强一些(总体来看),所以武器稍重一点,用着习惯。
“你们不用着急回去,外面还有我们部落的小市场,你们可以去看看。”陈科好意提醒了一句。
器部落如今的地位有点像华夏世界老鹰国,到处出售武器,区别是器部落不喜欢到处去拱火。
不过经济战术对石器时代的部落也管用,天魁山下的青鸟部落和白鹭部落,他们的族人已经不再单纯信仰自己的图腾,首领的威信下降到了谷底。
每隔几天就能在器部落市场里看见青鸟族人和白鹭族人,从生活用品到劳动工具,方方面面都对这两个部落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将第二批被软实力收服的部落。
今日的市场更热闹,不仅有北方部落联盟的人,还有象部落的人,他们藏了两个月终于忍不住出来找器部落了。
象部落没有跟器部落共同战斗,导致器部落开始疏远他们,象首领很难在见到陈科本人,令象族人庆幸的是,器部落没有拒绝跟他们继续贸易。
两日后,玉部落祭司等人到了部落,玉首领耐心听完祭司的见闻,心中对器部落产生了向往。
宏伟的石雕、铜币、精美的皮靴这些从未听闻过的词汇,可惜祭司都没办法将那些东西带回来。
祭司用几块玉石换了几样小东西,其中一样就是肥皂,玉部落跟其他部落不一样,她们信奉玉图腾,女人主导部落,每个族人都追求让身体保持白净。
首领一脉,她们的孩子皮肤永远比其他人稍白一些,这种肤色放在华夏世界来说就是传说中的冷皮。
可是她们没有沐浴品,再怎么洗,也无法保证肤色,极少晒太阳的首领,肤色也跟陈科差不多。
当玉部落祭司得知肥皂的功能,她迫不及待就用玉石换了几块肥皂,“首领,我们先试试这个肥皂!”
如今水资源没有之前那么短缺,天河河面少了一半,水资源暂时充足,只是不知后面能不能保持住。
沐浴结束之后,玉部落的首领对肥皂爱不释手,时不时放在鼻间闻一闻,“必须想办法学会制作肥皂的方法!”
可能其他部落的人无法理解玉部落的追求,他们见识了铁匕首的锋利之后,都在商量着如何弄到铁器,只有玉部落是个奇葩。
猛犸部落的阿蛮,干枯的手掌在冰冷的刀身上轻轻抚过,刚才她亲眼见到,族人轻松一刀劈开了奴隶的胸膛。
“阿蛮,部落好像没有东西能拿去交换,听说器部落不需要奴隶。”其中一个族人开口。
猛犸首领立刻开口训斥:“白木,你就是想用猛犸交换,别以为我和阿蛮看不出来!”
白木没有认怂,他站出来喊道:“族人们,大地缺水,现在天河还有水,谁知道十几天、几十天后呢,那时候我们要跟其他部落抢,没有铁器,我们怎么抢?”
这番话有道理,一时间内竟没有人反驳,直到阿蛮开口,“猛犸是我们同伴,用它们交换就是抛弃族人,背叛图腾,抢不过我们就走,天河过不去,我们就往东面走,猛犸部落永不低头!”
“乌哇!!!!”帐篷内爆发出一阵齐吼,这片大地上从不缺信仰坚定的人类。
......
南江市难道下了一场雪,路上没有形成积雪,却让南江市人的朋友圈被雪景刷爆。
陈科见到林晓书时,天空暗了下来,她穿着米色毛绒外套,灰百褶裙和黑色裤袜站在咖啡店门口。
“你怎么不进去坐着?”陈科盯着她脑袋上的丸子,林晓书很少扮可爱,这是陈科第一次见她扎丸子头。
“呼吸新鲜空气,反正我现在不怕冷,坐里面,老被人盯着。”林晓书解释道。
陈科点点头:“那要不然走走,我不喜欢喝咖啡。”
“好呀!”少女背着手迈着轻盈的步伐向前走,走了两步她发现陈科落在后面了,“干嘛?跟我并肩走,很没面子嘛?”
陈科轻笑:“我只是怕被其他人嫉妒的目光杀死,没办法,林大校花太引人注目了。”
林晓书之前就被陈科的土味情话逗弄过,现在再听他夸自己,心中有一丝丝开心,“快走啦!”
“其实我在看你的头发,你说丸子头插这个金簪子会不会很土......”陈科拿出一根黄金簪,没有风踏祥云金簪那种大气,却也是做工精细,簪头是一朵小金花。
林晓书停下脚步盯着陈科手里的金簪,她伸手拿过去,仔细看了一圈,眼眸直勾勾盯着陈科,“你做的?”
“手艺不错吧。”陈科低头揉了一下鼻子,林晓书拼命压制嘴角,微微抬起下巴,露出雪白的脖颈问道:“那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喜欢吗?”
“喜欢。”
“那这个簪子我就收下了,今天我不想戴,元宵节我溜出来找你,到时候你帮我戴上,我们去逛花灯街!”林晓书说完脸颊有点红。
此时的陈科对余光中那句话感同身受——若逢新雪初霁满月当空下面平铺着皓影上面流转着亮银而你带笑地向我步来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没有满月,却有皓白光亮的路灯,雪花点点落下,眼前的少女在笑,只是笑容很快就消失了。
“我跟你说话,看什么呢!”
“听到啦!我闲人一个,随时奉陪。”